關于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
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和相關社會事業發展,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一、《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等16個文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凡已經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詳見附件1。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延續供熱企業增值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38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供暖期結束。三、《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易地扶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35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24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四、《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114號)等6個文件規定的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到期后繼續執行,詳見附件2。五、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征的相關稅款,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稅款或予以退還。特此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2021年3月15日附件1
財稅〔2018〕54號等16個文件
序號 |
文件名稱 |
備注 |
1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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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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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9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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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動漫產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3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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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保險保障基金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4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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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涉農貸款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9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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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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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實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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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免征國產抗艾滋病病毒藥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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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民用航空發動機、新支線飛機和大型客機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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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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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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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證監會關于支持原油等貨物期貨市場對外開放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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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對頁巖氣減征資源稅的通知》(財稅〔2018〕26號) |
稅收優惠政策于2021年3月31日到期后,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
16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對掛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號) |
稅收優惠政策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后,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
附件2
財稅〔2016〕114號等6個文件
序號 |
文件名稱 |
1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114號) |
2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中小企業融資(信用)擔保機構有關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22號) |
3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證券行業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23號) |
4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有關風險準備金和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9〕32號) |
5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5號) |
6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8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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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政部稅政司、財稅解讀、稅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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